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飒飒小说本 发表于 2008-05-09 21:47:00

新文更新咯
陶陶的故事
是以前小说的再版
虽然投稿失败了
但是还是放上来
近期会有新文
大家期待吧
七天让她爱上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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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天让他爱上我

飒飒小说本 发表于 2007-07-05 21:26:53

  所有的同学都知道我暗恋他,每次遇到他,她们都会起哄,甚至叫我的名字。其实我狠期待他能因为这个而看我一眼。
  每次补习的时候,我的包包总是放在我旁边的座位上,我幻想有一天,座位都坐满了,然后他就会坐在我身边。
  于是,我就一直一个人这么幻想着,沉浸在单恋里。
  圣诞节那晚,我终于知道,我是可耻的。因为孤独的人是可耻的,虽然有很多猪哥象弟请我吃圣诞大餐,可是我依然觉得,在这种神圣的日子里面,应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。于是室友们决定推我向前,坚决做我的后盾。所以群众的期待不能辜负,我决定出征。

  我每个星期和张灏遇到的概率是:在教室能碰面三次,在餐厅可以见两次面,在操场可以见他四次。虽然我们是一个年级的,但我敢肯定他从来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,唉~真可悲!所以我决定先让他记住我的样子。

  周一上午第一节课是学生辅导课,全年级一起上,我特意迟到了十分钟。从教室后门进去一看,他正巧坐在最后第二排,再定睛一看,最后一排居然还有空位,真是上天助我啊,我不禁在心里乐得哈哈大笑。
  课间休息的时候,轻轻地将笔在手中稍稍一转,正好掉在他的座位旁边,我偷笑,然后镇定自若地面带微笑。
  “同学,可以帮我捡一下笔吗?”
  他侧过头,看了我一眼,低头,捡笔,放在我的桌子上。
  “谢谢!”继续无害的笑容。
  他仍然不说话,嘴巴微微上扬了一下,就转过头去了。坐在远处偷乐的死党们一个个挤眉弄眼,琦琦还冲着我竖起他大拇指,我刚想笑,她又把拇指倒过来,看着我愣在那里,她们一个个笑得欢快,哼~这群敌我不分的女人!
  中午,大家一起吃饭,一群女人吵吵闹闹地到了餐厅,小可拉拉我的衣服,抬头一看,哇塞!我的白马王子就在面前,手里还端着汤。机会来了!我快步走到他面前,如枫默契地跟上,然后很“不小心”地碰了他一下,这一下太完美了,那碗汤毫不犹豫地洒在我右边的袖子上,我抑制住狂跳的心,无辜地看着他。他急忙掏出面纸要帮我擦衣服,口里不停地说着对不起,我看着阵亡的校服心里狂喊着好舍不得,可是脸上却挂着笑,落落大方地说:“没关系!”嘿嘿,四个小时内连续让他注意到同一张面孔,我就不信他记不住我!
  
  星期二下午是计算机程序课,我去的很早,很难得,因为本小姐实在不爱程序,快考试了,关键时刻得抱抱佛脚。
  “靠,作业找不到了!”
  有人说脏话,好奇地回头一看,天,我的王子遇到麻烦了。
  “你找不到作业了吗?我刚好多复印了一张,给你吧!”我的嘴巴先斩后奏,话刚出口,才意识到说了什么,我哪有多复印啊。真想不文雅地拍大腿!不过我始终还是决定牺牲自我完成爱情,值得!
  “哦,谢谢!”王子接过我的作业,朝我笑。呵呵,真好,这样才对嘛~有来有往才有可能记住我嘛。他的朋友意味深长地看着我,我极其甜美的笑,就让你误会去吧,这个时候留言很重要哦!
  这个时候如枫和小可也到了。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推推小可:“小可,有没有多的复习作业?”
  “没有耶,你的呢?”
  “呐!”我指指坐在我后面的白马王子。
  “噢~~~呵呵,我懂了。”小可学琦琦那个死女人笑,不过话又说回来,他怎么会在我们的课上呢?难道我走错教室了?可是……不对啊……
  “想什么呢?”冷不丁地被如枫赏了个栗子,胡思乱想就这么被拉了回来。
  “喂,你们知道,今天怎么1班的人也一起来了?”
  “你是没长脑子还是脑子长没啊?昨天年级课表上写得清清楚楚,以后我们这课都和一班上。”
  不愧是毒嘴“如枫”,这家伙……不过,这个消息对我来说真的是大好,果然我是被上帝眷顾的孩子。万岁!
  小可说,爱情是全心投入,想完整收获需要智慧。没错,我要谈一场智慧恋爱。既然圣诞已过,那么下一个目标就是:情人节我要他的巧克力。
  任务艰巨哦,我得让他先爱上我。

  星期三早上,我起床又晚了,真他妈的倒霉。该死的大课,总觉得好日子没过几天,心情大坏。拎着校门口买的煎饼冲进教室,狂晕~居然没位子了。虽然没有想太多,不过我看到张灏的朋友转头看我好多眼,然后低下头,不知道在嘀咕什么。再然后就看见他站起来和几个男生挤在一起,并示意我坐过去。
  不会吧,老天爷这么厚待我?看样子昨天那张作业没白给。我微笑着从容地走过去,坐下来。我瞟了一眼琦琦,那个死女人正不怀好意地笑着,哈哈,我的心也在笑耶!
  两个人坐在一起,“王子”一声不吭地涂鸦。有时候,我真觉得这家伙的闷葫芦劲儿比杜伊诚还厉害。不过,我很清楚地记得,那天,他帮我找回钥匙的时候,灿烂的笑容。
  偷偷地,我看他的侧脸。发现他的眼珠在转动,不知道是不是也在偷瞄我,于是我想这个时候女孩子太主动好像不太好,我决定休战一天。

  第二天中午,我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。
  这个时候:“猪,快醒过来!”
  睁开眼睛,看见如枫的斜眼对着我,愤愤地抬头,她却把数学书扔在我头上。
  “干吗~~~讨厌!!”拨开令人作呕的书,我瞪回他。
  “周四了。你还有三天。”她拿出手机,翻到日历那面,对着我,“你不要他了?”
  我捋了下头发,自信地笑:“当然要,一切尽在掌握,有军事坐镇,他跑不了的!”
  如枫好像有些受不了我似的,一句话也不说了。
  懒得理她,我继续睡觉。
  “请问,陶伊琳在吗?”突然听到一个熟悉又悦耳的声音,我的“雷达跟踪器”立马竖了起来。猛地抬头,看到张灏正在在教室门口,朝着我们教室里望。
  “陶子,有人找!”小可大老远地朝我叫,背对着张灏,笑容已经咧到了耳朵。
  堆起微笑,我理了理头发,真是突来一招,差点就乱了阵脚。我三五几步就跨到了教室门口。
  “这本书是你的吗?”他扬着手里的辅导课教科书。
  我故意装做很惊喜地样子,笑着说:“是的。谢谢你啦!”其实是人都知道,我那是故意落下的。
  “不客气。”张灏把书给了我就转身走了。
  兴奋地朝死党们比了“V”字。目前形势大好。

  星期五早上计算机课,顶着一头乱发完全不顾形象地冲进教室。没错,本小姐又睡过头了。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坐下来,希望张灏没有看到。坐下来喘出了好几口大气,开始对着镜子贴捣弄发型。
  好奇怪,不知道为什么,浑身不自在。转头一看,王子正冲着我在笑,糟糕,如此狼狈的形象实在不堪入目,还是被他看到了。唉~失策!正在我懊恼的时候,他递过来一张纸。
  “下星期二的上机作业,刚发的!……你发什么愣啊?”
  “啊!哦,呵呵,我受宠若惊啊!”不好,脸红了。
  “你发呆的样子还蛮可爱的。”不……不会吧,我们没怎么说过话啊,今天怎么这么热情?难道……嘿嘿,看来他也不是表面上看上去的冷酷嘛!
  中午的时候没有课,我一如既往地倒在床上补眠。但是每次都会被如枫这个臭女人踹醒。
  “醒啦,你手机响了。”
  “哪只猪找我?你替我乱棍打死!”
  “张灏!”
  张灏?我一下子清醒了。猛地坐起来,开始猜测。有我电话不奇怪,可以去查;但现在打电话给我什么意思?恐吓我,要是再缠他就走我一顿?不会吧?
  “啪”一个枕头飞到我头上。“你再不接我就帮你挂了?”
  我抢过手机,按下接听。
  “喂。”
  “怎么这么久?”
  “啊,哦,我刚刚睡着了,没听到。呵呵。找我什么事?”
  “现在有空么?”
  “有……有啊。”不好,结巴了。
  “那出来吧,我在学校门口等你!”
  “啊……哦!”
  还没说完,电话就已经挂了。靠,有失从容。下了床,准备穿鞋出门。猛然就看到井子里面自己蓬头散发的样子,瞎!这副死相怎么出去。一伸手就把小可和琦琦拉过来,所谓军师,当然也包括我的出行行头。大手一招,一个帮我梳头,一个帮我化妆,手上还不停地在挑选约会时候的衣服。
  “你还真是‘德高望重’。春梅冬梅各一边。”
  如枫这个坏嘴又在叨叨了,不理她。没有“军师们”的得力相助,我哪能在十分钟内全部搞定。在镜子前照了又照,很满意自己的形象。各赏了“军事们”一个香吻,便高高兴兴地去赴约了。
  到了那里,没看到人,抬手看表,只不过十五分钟,会不会让他等太久了所以等不及走了?不是吧?唉~好失望,就知道上天不会对我那么好。不应该让“王子”等那么久的。唉~烦死了!
  感觉背后别人拍了一下,还没看清楚是谁,就被他拉着跑了。
  “喂,干吗?”
  “快点,电影都开始了!”啊?My god!
  在电影院里,心中忐忑不安,我的王子竟然真的坐在了我的身边耶!
  顿了口气,摊开手心一看,湿湿的,难道这是“心跳频率过快,人体机能转变所产生的影响吗?”
  也许是我的动作,引去了他的注意,他微微侧过脸,嘴角扬起迷人的弧线说道,“嗯……你很热吗?”
  “没有啊,只是有点热啦。”我知道此时我的脸红的像只红色的辣椒,咳,我的美好形象啊。
  “嗯……”他显然也是有点慌乱,“今天的天气蛮好的,对吧!”想不到他问的问题也蛮“低能”的嘛,不过在我看来还是很有“文化韵语”的感觉的。
  “张灏啊~怎么想起约我看电影的啊?”显然我是没话找话。
  “早就想约你出来了啊,可是那么多人想约你都很难,我是怕你拒绝我啊~”张灏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地传来。
  “没有啊,怎么会,呵呵。我有点受宠若惊呢。”明明慌得要死,还死撑得要死。
  “嗯,好像是第一次和你两个人坐在一起聊天吧。”他喝了一口可乐,接着,突然笑出了声,“对了,你是怎么发现我这块‘大陆’的啊?眼光不错。”好自负的家伙,真是前言不搭后语,刚说怕我拒绝,又一副自恋样,不过我喜欢。
  “怎么?不行么?”我“面目狰狞”地说道。
  “当然可以啦,呵呵。那,既然你都承认了,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做你男朋友呢?”
  表白??我,我没听错吧?张灏这是在向我表白吗?
  突然没了方向,脸比先前更红了。
  “不说话?那是默许?”
  不行,他都这么说了,总不能显得自己太没有身价。
  “如果我现在要反悔怎么办?”
  话一出口,就觉得好像说错话了。突然,张灏抓住我的手,很认真地看着我。
  “绝对不行。”他露出坚决的神情。“上了我的车,就别想退票!”
  “我……”
  笑容藏也藏不住地爬上我的脸,我想现在的自己一定很搓。

  电影结束后,张灏送我回寝室,老远地看见我们寝室三个“八卦王”正靠在窗口朝我吹口哨,还热烈的鼓掌。哼~如果我手上有东西,我一定扔过去。不过,可惜,现在我两手空空。只有小小幸福感在滋长。
  宿舍楼旁的一盏路灯坏了,黝黝地泛黑,幸好门道里的灯光亮着。雾蒙蒙的光与暗色杂糅,我走进楼道,张灏默不作声地站在黑夜里,白色的运动外套在灯光下变成了肌肤般,细腻柔嫩的象牙色。宁谧中,我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,不知怎的,某种敏感的神经告诉我,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。
  张灏低声却很清晰地对我说:“陶子,我喜欢你。”
  喜欢,其实不用说出来,可是一旦说出来,却有一种令人回味的幸福。
  
  回到寝室的我,刚一进门,门口就站着两个人,琦琦还贴着SK-II面膜,像鬼一样,着实的吓了我一跳。
  “陶子,快告诉我,战况如何?”小可八卦地叫着。
  “喂,本小姐有权保持沉默哦~~”我神秘地笑道。
  “呵呵,这样可不好噢~所谓‘朋友有难,当鼎力相助,朋友有福,当全家分享’对吧?”琦琦在一旁应道。
  切~小妞连发音都发不好。不过,还是忍不住要在他们面前炫耀一下。
  “我军已取得战略性胜利!破城,大功!可以领命回宫咯!!”
  “耶~~~太棒了!我们也有出力的哦~”小可好像比我还高兴。真受不了。
  “怕了你们了,说,想吃什么?”我无奈地笑道。
  寝室内回响着我们几个兴奋地叫声,完全不顾门外“催命婆婆”的叫唤。心里洋溢地幸福快乐依然没有消退。
  看样子,今后的日子会更为艰巨了!不过我乐意,我高兴。哈哈哈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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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丢弃的时间

飒飒小说本 发表于 2007-05-09 02:51:45

  “我到底有什么做错了?你说……”
  “不,你没错,是我错。不行么?”
  “你不要这样,你知道我最近在公司做得有多辛苦?我不希望每天回家看到的是你这种脸。”
  “怎么?现在就腻了我这张脸了?啊?那你怎么不出去找别的人?”
  “我……不是说要过一辈子么?互相理解,不好么?”
  “出去,我不想看到你。”
  “你……”
    “出去啊……”
  只听“砰”地一声沉重地关门声,男人从屋子里面被赶了出来。
  “哎~”叹了口气,他颓废地走到屋子外面。今天的气温一下子降到很低,只穿了睡衣睡裤的他,被冻得直打哆嗦。
  男人晃晃悠悠地走到巷子口,路上已经没什么人了。他摸摸自己裤袋,找到一包烟,抽出一根,开始找打火机。只有烟没有打火机的冬天真是悲惨,他这么想着,感觉自己像个卖完了火柴的火柴男人。
  “喵~”一声猫叫,引去了他的注意力。一只白色波斯猫蹭到他脚边。
  “呵,同道中人么?”他自言自语地说道。蹲下来,嘴里还是叼着那根烟。白猫水汪的眼睛望着他。又“喵”了一声。像是回应。
  天,开始在刮风了。他裹了裹自己的睡衣,缩缩脖子,抱起了它。
  抚摸着白猫柔顺的毛,心里开始犯酸。这样一点温暖,他也情愿。
  就在他陷入自己的思绪的时候,猫突然跳出他的怀抱,开始奔跑起来。男人下意识地跟上去。猫越跑越快,男人也越追越快。突地,猫在巷子拐角地方消失了。男人停了一下脚步,开始寻找。寻,寻,寻,怎么也遍寻不着。就在他开始跑得有些冒汗的时候。白猫又出现了。好象刚才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,继续蹭他的脚。
  男人蹲下身子,再次抱起他,酸酸地说:“怎么?难道我就这么令人讨厌么?”
  抱起他的瞬间,看到了在猫身子下的打火机。
  愣了一下,捡起来。是那种超市里卖一块钱的普通火机,不知是哪个陌路人,扔在了这个废墟堆里。打起火星,小却亮堂的火苗照亮了整个废墟堆。
  “喵~喵~”白猫摇着头,叫了两声。
  火苗瞬间熄灭。男人温柔地笑了。
  抱着猫。缓缓地靠在离风较远的地方坐下。烟头闪着红色的光星,一屡一屡青色的烟飘向远处。手心开始犯热,不是先前的冰凉。
  “喵~”白猫,把头靠在男人的怀里,眯着眼不停地蹭。男人摸着它的头,宠腻地看他。
  “叮—”不知道踢到了什么,他听到了声响。打着火头,照过去,是一个已经旧掉的锅子。
  白猫睁开眼睛,望着锅子,望了好久,身体开始渐渐地往下滑,滑得男人有点抱不住它。突然,白猫挣脱了男人,跳进了锅子,缩在里面,开始浑身发抖。
  男人触碰了一下锅子,铁锅在寒冷的天气里,显得格外的冰凉。他把锅子举起来,连带着白猫,一起裹进自己的睡衣。凉意“嗖”地贯穿了全身上下。
  身体开始发抖,先前的寒冷再度降临,白猫和着睡衣,躺在锅子里,和男人一起发抖。风又一次刮来,呼呼地吹着,能听到巷子口树上的叶子被风吹落的“沙沙”声。他们,抖得更厉害了。
  男人打起火头,试图让自己和锅子里的猫,都能感受到温暖,可是火源太小,根本无法满足他们需要温暖的欲望。男人开始抖得受不住了,蹲下身子,蜷缩在墙边。手里,依然紧紧地抱着那个锅子。
  风,一阵阵吹过以后,有一些平静了。男人的神志从冰冷里被拉了回来。他听到了什么?墙角处,有东西在不停地发出声音。像是什么塑料物质摩擦墙壁的声音。
  他一点点挪过去,“咔咔”声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了。
  他看清楚了,是一个风车,风车……
    这是一个已经坏掉的风车。塑料条已经断了,完全看不出它还是完整的时候,是什么样的形状。直出来的木条被风吹得擦着墙壁。是它,发出得“咔咔”声。
  风车,风车……男人看着眼前的风车,愣住了。
  白猫从锅里探出脑袋,和男人一起看着风筝,眼睛眨巴眨巴着,看不出它眼神里面透出的究竟是哀伤,还是好奇。
  “擦……擦……擦……”急促地脚步声,是拖鞋摩擦地面的声音。
    男人回头。看到一双和自己穿着一模一样的男式拖鞋。
    “你干吗,一个人蹲在这里?”看到她怀里的锅子和猫,“有病啊你,抱着个锅子。”
    男人迅速站起身,他兴奋地看着比自己才矮上几公分的男人:“阿成,你看……”手指向风车。
    “什么呀?一破风车,至于这么激动么!”
  “你忘了呀,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,你吵着要我做风车给你。说当定情信物给你。”
  眼前的男人也愣住了,他看着他,看着风车。
  半晌,缓过神。“什么成年旧事。你还记得。行了行了,跟我回去吧。”
  “你……不生气了?”
    “废话,我当然生气。”眼前的男人看着他,随后又叹了口气,“好了啦,刚才我不该闹脾气,是我不对,成了吧?回去吧,别在这里装可怜。”
  男人不说话,笑了。准备和他回去。
  “等等,你干吗还抱着着锅子,扔了吧。”
  男人,摇了摇头,指指猫:“给它个家吧。”
  “那也没有养在锅子里的啊。”
  “我们家不是也没地方给它睡觉么?”
  “我……真是受不了你,那……你走不走啊?”
  男人笑着,搂着他的肩,往巷子深处走去。
  回头,望了眼远处的风车,像是时间到转。低头,看了眼猫,它又眯起了双眼,安静地躺在锅子里。
  手心,又一阵温暖。风依旧呼呼地吹着,但是,感觉不到寒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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寂寞香草味(四)

飒飒小说本 发表于 2007-05-09 02:49:43

 四
 
 一个月的整顿总算没有白忙活,部门的大调动之后,也开始慢慢变得井井有条了。月底接了不少新的企划,“千城”也渐渐有了起色。
 闲暇的时候,会和依清一起出去吃饭。她现在在一个学校当老师,日子过得无比轻松,不像我,整天没日没夜的忙。依清倒是不介意我经常的爽约和迟到,但她偶尔也会发牢骚,说我不照顾自己的身体。因此每次她都会请我吃好吃的。我笑着说,和你出来,永远也不会担心饿肚子,只要考虑回家的路怎么走就行了。说到这儿时,她就一脸甜蜜地说,这些都是她老公宠出来的。有时候,我常想,如果以后结了婚,能像依清那样,即使当了妈妈,能够保持孩子般的脾性,未尝也不是什么坏事。
 某天下班之后接到了老妈慰问的电话。人很奇怪,就比如他和动物有着本质性的区别,也有着很本质的相同。好像我们同样的群居生活,和同样的独居生活。过去,和老妈,恐怕七天才能见上一次面,而现在却截然相反。
 我和老妈的交流从很早就仅仅只限于冰箱上的便条纸,和我从来不上锁的琐式日记本。老妈对我从不会隐瞒任何,所以我知道,她依然像年轻时候一样,身边不乏追求者。我对老妈也不会隐瞒任何,所以她会在依清生日的时候,给我买礼物的建议。然而,这样的交流也就限于文字,我甚至看不到老妈在写这些字时候的表情。尽管,我有多么想看到。
 
 高中那些日子里,我仍然保持着单独一人的状态。即使,身边,多了三个朋友。平时,放了学,田径队训练,不会刻意地去等他们,于是便一个人回家。而往往也不会太早地到家,只是用“逛”的步调,缓慢地走在放学路上。
 华星的校区离闹市不太远,但也不是“身处”闹市。走一段路,穿过一条大马路才能看见人来人往,车来车往。在穿马路之前,会经过不少小店。都是些为学生而开设的小店,比如:麻辣烫,文具店,书店等等。由于这条路挺长,每天经过的学生很多,这样的小店也很多,零零杂杂开了好几家,连超市和书报亭也不少。大家轮着抢生意,每一家都赚,因为学生会因个人的喜好而选择店铺,老板们又常和这里的学生套近乎,久而久之,大家也变得不陌生。偶尔聊聊成年人和小孩子之间的话题。
 离学校较远的地方,有一家比较冷清的书店。这里没什么人光顾却很别致。若说有何特别之处,也道不出所以然,可我就是喜欢它的雅致,或者说,幽静的雅致。
 走进书店,看见一位老伯伯正弯着腰整理书籍。眼睛扫过书架上的书。分门很清楚,而且还有许多封皮很旧的书。恐怕市面已经没有卖了罢。
 手扶着红木书架往前走,一点一点地浏览书架上的书名,指腹感觉不到任何灰尘存在的干燥,想必店主一定每天打扫。随手拿起一本书翻看,书页翻动的时候,隐隐传来一阵沁人心脾的味道,不是普通的书香,有些淡淡的香草气息。香草……气息?
 歪了一下头,把书放好,继续走着。突然看到一本很熟悉的书名——《失乐园》。看过这部日剧的人都曾不顾一切地寻找它的原小说,而渡边先生的文字一直像一蛊毒,吸引着我去品尝。拿起书,走到柜台。
 看了眼封底的书架,从皮夹里掏出二十五元,放在柜台上,默默地等老伯伯收去。老伯伯转身看了我一眼,站起来,将桌上的钱还给我。“小姑娘,是第一次来啊?”
 我奇怪地看着他,点点头。
 老伯示意我把《失乐园》给他,我有点不解,但还是什么也没有问得还给了他。老伯翻开书的第一页,然后对我说:“我这里不做学生的生意。不过如果你喜欢的话,压了学生证,这书借你,两周以后还来。并且在这里留下感言就行了。”
 原来是这样。心里叹着这个古怪的老伯以及这家古怪的书店。重新从皮夹里拿出学生证,交给老伯。当《失乐园》重新握在手中的时候,突然有种沉甸甸地感觉。
 回到家,洗了手,拿出书。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的第一页。虽然没有刻意地去看,但是书页上那一行很清晰的字还是跳进了我的视线中。
 罂粟,美,属性,毒。
 爱情像罂粟,因美丽而吸引你品尝;因毒性而毁灭你味觉。然,只要轻轻一碰,便是任你如何甩,也甩不去。戒不掉的忧愁。
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—阿磊
 这行字的笔触很轻柔,字句却很锐利。仿佛我也中了罂粟的毒一般,着了魔似的将他看了一遍又一遍。
 直到夜已深,才恍然地将《失乐园》读完。眼角是湿润的液体,而心被这“罂粟”的花瓣敲打。爱的深处,竟是绝望。庆幸自己仍然理智地活着,不免泛起了笑容。
 捶了捶酸痛的肩膀,执起笔,在首页写下这几行字:
 伊甸园的禁果,它的生存即是灭亡;然,它设下的也是亚当与夏娃甘愿跳入的圈套。上帝不是仁慈,而是现实。
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—如枫
 
 合上书,闭上眼睛安然地睡去。那夜,竟然安稳地没有做任何梦。
 
 第二天的生活照常地进行,没有什么特别之处,唯一有什么可取的特别,或许就是那本被遗忘在家里的《失乐园》。于是,较晚的时候,特地拿着书,去了一次那家书店。
 已经是晚上二十点左右了,这个时候的老人们通常都是坐在家里看着电视剧。然而,那家书店,仍亮着灯。和白天去的时候一样,店里很安静,老伯坐在柜台前看着报纸。只是,本以为只有他一人的书店,现在却多了一个人。
 他背对着我,没有把脸露出来,可是看身形,怎么看怎么觉得像是杜伊诚,心不由得漏跳了一拍。
 我走过去,拍他的肩,他回过头,朝我微笑,说:“抱歉。”说完,自发地给我让了一条路。我诧异,心里想,今天这家伙好奇怪。
 我先把书放到柜台上,老伯看看我,说:“两周以后再来还。”
 “可是我已经看完了。”我说。
 “那就再看一遍。”
 心里更是纳闷,越发觉得老伯古怪。我拿起书,捧在手里,《失乐园》比先前拿着的时候更沉重了。
 我走到杜伊诚旁边,想问个明白。
 “喂,你常来这家店吗?”
 “是啊,怎么了?”他回答。依然朝我笑。
 虽然觉得这家伙今天古里古怪,但也没多想,接着问:“你觉不觉得这家店很奇怪吗?他到底是书店?还是借阅店?而且哪有这样限制还书的期限的?”
 他不答,只是笑,然后瞄了一眼我手里的书名。
 “《失乐园》啊?我也看过。恐怕是看了十几遍,才放下的。”
 “十几遍?”
 他放下手里正翻的书,然后很认真地对我说:“我想,老师愿意把书借你总有他的原因,既然他说两周后还,你就不妨再看几遍罢。”
 说完,擦过我的身体,走出了书店。
 杜伊诚,叫老伯,老师??这个桀骜不驯的家伙居然叫那个老头老师??
 我不禁打了个寒颤,难道我撞鬼了?不会吧??
 
 带着疑惑,我追了出去,他并没有走远,好像在等着我追他。我跑过去,和他并肩走着。
 “你今天怎么说话这么奇怪啊,杜伊诚?”
 他突然停住,严肃地看着我。
 “我不是杜伊诚。”
 “啊?”我……我……我认错了??难道我今天真的撞鬼了?我睁大眼睛,很仔细很仔细地看着站在我面前的这个男生。眼睛,鼻子,嘴巴,下巴,除了发型不太一样,下巴比较柔和,他哪里不像杜伊诚?不,他根本就是杜伊诚嘛!
 突然恍悟过来,搞不好这家伙在耍我。我朝他挥了一记拳头,有点生气。
 “别玩了,大晚上的,很恐怖啊。”
“我想你可能认错了,我不是杜伊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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寂寞香草味(三)

飒飒小说本 发表于 2007-05-09 02:49:07

 三
 
 “千城”在国游企业一直是个新星,但却是一个很有潜力的集团。就从总公司那儿反馈过来的情况而论,这里聚集了一批相当优秀的人才。但是在这座城市,竞争比其他几个分公司所在的城市,还要激烈,首当其冲的对手便是“酷玩”。
 “酷玩”是近几年国游届的名牌公司,在东亚也算小有名气。如果就资力而言,“千城”的确只是一兵小卒。但是论实力,“酷玩”在这儿的分踱也未必能与其相抗。而作为我——“千城”的“设计部代理主管”,为了能够使公司业绩提升,每天起早摸黑,没日没夜地在公司忙碌。接订单,写策划,盯设计,改图稿,批文件,乱七八糟什么都干。有时候大家都忙得顾不上自己的时候,还要替他们叫外卖。我也不是抱怨,总觉得,以前要是个普通的设计领班,清清闲闲地带队,总也比呆在这儿好。也许,人都是喜欢为自己的懒惰而找冠冕堂皇的借口罢。但是我实在是厌烦这种,即使做得不开心,还要佯装着笑脸,为人民服务。虚伪的,令人作呕的状态。
 “主管,这个方案我觉得不可行。”“千城”首席设计师姜宇先生皱着眉,将设计方案放在面前,看似有礼却很无教养的打断了我的汇报。
 我保持着僵硬的微笑,和善地问他:“谈一下您的看法。”
 然后就是近二十分钟的强词夺理。抚着咖啡杯的杯沿,指节开始泛白,心里有一股冲动想要当场拍桌走人。这时突然有个人站了起来,我抬起头,看着他,他振振有词地驳回了姜设计师的言论。
 “对于您刚才所说的,我想谈一下我的看法。没错,尽快地打入网络市场并非是冲动之举,但是先天的根基我们必须得打好。公司先前对网络技术的人才缺乏,相信大家都很清楚。而这些并不是我们部门理应负责的范围。所以欲速则不达,我们设计部之前推出的几款游戏在市场上的销售量并不乐观。因此,先了解客户所需才是上选。我认为亦主管的方案,无不可行之处。”
 他说完这番话以后,我重重地舒了口气。欣赏地看着这个眼前笑得温和的男人——设计部的副主管肖阳。很明显,姜宇得脸色不是很好看,心情少许平复了些。散会的时候,肖阳拍了一下我的肩膀,说:“很累吧?”
 “还好。”我苦笑着,安慰他,也安慰我自己。
 下了班以后,我拖着疲倦的身子预备回家,却发现天空不作美,下起了暴雨。站在大厦的大厅里等了一会儿,肚子已经饿得“咕咕”叫了。雨天连出租都难叫。一咬牙,决定狂奔回宿舍。左脚跨了出去,溅起一片水花,雨打在头上,从脸颊处滑落。才跑了一会儿,全身已经湿漉漉了。
 跑啊跑,我不顾路人的眼光拼命地跑着。这时一辆跑车在我身边急刹车,吓得我一个踉跄。
 车窗摇了下来,是肖阳。
 “上车。”他喊着。
 “啊?”我一时没反应过来。
 “快上车!”
 他打开了副驾驶座的门,示意我上车。心理喊着“上帝保佑”,钻进了车子。
 肖阳从后座拿了一块干毛巾,丢给我,然后发动了车子。我尴尬地道了谢,开始擦头发。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新同事面前这么狼狈。他好像到挺无所谓似的笑着,还问我:“你怎么不去超市买把伞?”
 等我意识过来的时候,才发现他说了什么。这句话,无限的熟悉,这样的场景,无比的怀念。曾经,也有这么一个人,对我说了同样的话。
 杜伊诚,杜伊诚……在心里想过无数遍这个人的名字,声音,样子。可是又对自己说过无数遍,要忘记这名字,声音和样子。如果,有一个人,他让你记了一辈子,那么,他对你一定是个特别的存在。非恨即爱。而这样的存在,从相遇的那天起就注定甩不开。
 
 那时,每周五我都会去操场等依清训练结束,然后一起去闹集吃小吃。这天,也不例外。我坐在领操台上,听着音乐。田径队的训练是很枯燥的,而且极度辛苦。教练又相当严格,动不动就训人。也就只有这样,华星田径队全市第一的名号才能打下来。田径队的人很多,大多数都是和我一般大的新生,有些是和依清一样从初中部直升上来的,而有些是高一新加入的。剩下的少部分人就是高二高三的学长们了。
 华星的田径部一直是市里炙手可热,体育生向往的殿堂。就好像很多艺人向往着的舞台一样。那些热爱体育的人都恨不得考入华星,投报华星田径部。但是每年有不少新生加入,又有不少人忍受不了艰苦的训练而退出。我常常看着依清穿着短裤在寒冷的冬天奔跑,手和鼻子都被冻得发紫,一旦摔倒,去医务室涂了紫药水,贴上邦迪,再继续训练。我问她,你不觉得辛苦吗?依清说,当然辛苦,特别是刚开始练长跑的时候,简直是要我的命。她夸张地喊着,然后又叹着气笑道,我跑了五年了,再辛苦都习惯了。即使是现在我仍不能理解,人究竟可以为梦想付出多少牺牲?哪怕最终仍一无所有?但是依清说,因为她就是喜欢跑,所以,她跑得义无反顾。
 跳下领操台,我站在跑道上。身边站了一群一起来看训练的女生,像是一群粉丝团,叽叽喳喳地说话,大声地喊加油。我看着她们,仿佛拥有无限的精力。这时,一个男生从训练地跑了过来,阳光很烈,打在他头上,我看不清长相,只听到周围女生一片惊叫,以及那个似有似无,倍感熟悉的味道。是他?
 “麻烦你们退后一点行吗?跑道我们要用!”他皱眉,语气不太和善。我看着他朝我们走进,心里“嘭嘭”地跳。是他,真是那个男生。原来他和我是一个学校的,而且还是田径队的一员。我定定地看他,一动也没动,脑子飞快地转着。为什么?我看见的明明就是他,连他走过时身上带的味道也一样,可就是有些不对劲,说不上来的不对劲。
 他走过来,走到我的面前,高傲地和我说话:“你——是亦如枫吧?”
 我疑惑地望他,他认识我?
 “你是吗?”他见我不答,不耐烦地问。
 之前所有的好感全部烟消云散,我冷冷地点头,依然不说话。
 “依清让我和你说声,今天训练会到很晚,可能要多等一会儿。”
 他不过是个代话的,言外之意。还真是很公事的话,我想着。“哦,我知道了,你跟她说,我没关系。”
 他也不等我话音落,便跑远了。远处的依清,一直朝我打着抱歉的手势,直到我点了下头,她才安心继续训练。
 重新坐回领操台,有个女生过来搭讪。
 “喂喂,你和杜伊诚很熟吧?”
 我没回头,淡淡地说:“我不认识。”
 “那他怎么跑过来跟你说话,态度还那么好?”
 他的态度好么?我看了女生一眼,真是吃味的问题!“不知道。”莫名其妙的心情变得差了,我敷衍地回答她,然后戴上耳机。
 那个女生见我不爱搭理人,撇了撇嘴就走了,临走还扔了句“有什么了不起的”给她的同伴。
 也许男生的冷在她们眼里是无比的酷,却在我眼里,是无比的没教养。虽然,我知道,我也是这种人。
 训练结束后,依清背着一袋子的衣服朝我跑来。我照例替她拿书包。
 “今天训练强度提升了好多。”我说。
 “还行,小case而已。哎,对了。等下一起去腐败吧。”
 腐败在依清说来,就是去kfc吃晚饭。
 “随便。”我耸肩。
 “我叫了杜伊诚和唐硕一起,你没意见吧?”
 “无所。”
 难得,她也会找我和她哥儿们一起吃饭。只不过,要和那个杜伊诚一起……唉,叹了口气。依清的邀请,我总不能拒绝。
 KFC的四人桌上,一直都是依清和唐硕在说,我和杜伊诚几乎不开口,偶尔会应付地“嗯”一声。他们聊什么,我没怎么听,想着自己的心事。直到聚会终了,依清让伊诚送我回去,我才诧异地看着依清,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,但也什么都没问,算是默许了。而杜伊诚也似很无所谓的接受了依清的这个提议。这,或许是我第一次单独地和这个人相处。
 说来可笑,我曾经对这个人出现过莫名其妙的好感。不可否认,他是长得很好看,人很高,肩也宽,看样子是训练得很有素。只是他一直很严肃也不笑,原来柔和的下巴变得尖刻,像冰雕一样,近身不得。想着这个比喻,不由得笑出声。
 “笑什么?”他不解地问我。
 “啊?没什么。”我立刻恢复冷淡的样子。
 “原来你会笑啊?”
 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,而且说的这么突然。
 “今天就没见你笑过,我还以为你不会笑呢。”
 “你有资格说我吗?”忍不住地反驳他,说完自己又笑了。
 “呵。”不知道这个冷笑话是真的好笑,还是他故意配合我,他也笑了。
 我看着他,尖刻的下巴又恢复了柔和,眼角扬起了好看的笑纹。人类,果然还是适合笑容。
 很多年之后,他和我说,你还是适合笑。我比较喜欢看你的虎牙。我白了他一眼,用手摸着他的眼角,说,你也是。
 也许,人与人之间都是一笑释然的罢。虽然直到现在,我依然做不到初次见面朝人微笑。
 
 这之后,我,依清,杜伊诚和唐硕就成了经常在一块儿的朋友。因为他们三个是从初中开始就在田径队一起训练的人,所以关系一直很铁,而我只能算是新加入的。这之后,我也不再每天一个人吃速冻食品,而是和他一起去“腐败”。
 不知从何时起,和伊诚有了一种奇怪的默契,他总是知道,我下一刻会说什么话,要做什么事。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,为什么会知道。他则很不客气地耸肩说,他就是知道。依清总说,杜伊诚这个人很霸道,而且不可一世。其实我一直都知道,只是没有点破。然后唐硕就会反驳依清,说伊诚这人相当重感情。我常常想,也许这样的人,一旦爱上了会充满了占有欲罢。当然,也不过是想想。
 我就这么和他相处着,也从没提过“鸣海”的那件事。
 结束了一天的课程和神游之后,我打了个电话给依清,小妮子生病了,请了一天病假。
 “怎么样?好点了没?”我问。
 “嗯。”她的声音听起来还是病恹恹的样子。
 “药吃了吧?等会儿我去你家给你送笔记?”
 “不用了啦,我明天去学校抄也行,而且还下雨了,你早点回去吧!”
 “哦,那你早点睡。拜!”
 挂了电话,我背起包。冲出教室。雨势很大,没有变小的趋势。反正淋惯了,我不紧不慢地走着。这时,杜伊诚突然骑着车出现在我面前,好像很生气的样子。
 “拿着。”他伸手丢给我一件雨披。我傻愣在原地,看他浑身湿淋淋的,眼睛被雨水冲得血红。
 “白痴啊你,快穿上。”
 他的吼声很大,气势震的我不得不照他话做。待穿上雨披以后,他示意我上车。我也照做了。只是不知道,他为什么生气,还是这么地生气。
 “你身上没带钱吗?”他载着我,在雨里奋力地骑着。
 “带了啊。”
 “那你不会去买把伞?干吗淋雨?”
 我笑,执拗地说:“我喜欢。”
他骂了句“神经病”之后便不再说话。我也算明白过来,这就是杜伊诚关心人的方式罢。他又何尝不是白痴,宁愿自己淋雨也要把雨披给我。或许,有时候我真的很迟钝,迟钝到不知道他对我的关心,早就超过了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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寂寞香草味(二)

飒飒小说本 发表于 2007-05-09 02:48:34


 
 刚刚回到这座城市,整个人的心绪还来不及从回忆里抽出,就急急忙忙地要跑去分公司开会。到了新环境,也算一个小小的部门总管。新官上任三把火,我连自己都不敢怠慢,更不用说底下的员工了。
 公司里的雇员,大部分人都是和我一样从各地分公司过来的,仅有的几个老职工仗着自己的高资历,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。所以在内部人员调配大会上,我简直就没有开口的机会,就被一个个地驳回了。为了不失总公司的面子和形象,以及避免把我赶回去的危险,我很斩钉截铁,义无反顾地扔下改革文件后,便走人了。我心里比谁都清楚,在国人游戏的行当里,一个女人如果不拿出魄力,要么就是整天摸鱼混日子,等着老板换血把你换掉,要么绑上关系后顾无忧,要么就是提早卷铺盖走人。我,只能说,任重而道远!
 忙忙碌碌地过完了一整天,直到公司大楼的保安来“赶”我,才收拾了文件回宿舍。晚饭是没力气做了,煮了碗泡面,打了个鸡蛋,凑合着准备下肚,手机便响了。嘴里叼着筷子,含糊地接起。
 “你好。”
 “丫头,是我啦!”
 “哪位?”
 “死人,我你都听不出来啦?好,你死定了!”
 反手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名字,大叫着“完蛋了”,赶忙向电话那头的“凶”女人道歉。
 “抱歉,抱歉,我现在脑子不受控制了。我怎么会不记得我亲爱的呢?”
 “你丫少恶心人。给你个机会,十五分钟后,置地见!”
 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,对方便把电话挂了。眨巴着眼睛,呆呆地看了手机很久。随即又叹了口气。放下手里的面,裹起大衣,锁上了门。唉,时间不管怎么流逝,人的本性仍然不会更改。她,依然还是她。
 出门的时候,走得急,穿得较少。城市夜晚的寒风吹得我瑟瑟发抖。南国的室内外温差不如北国,基本没有太多变化。习惯了那里,便不习惯这里。伸出来拦车的手,下意识地缩在袖口里,就想我一如既往地回避身边的环境。
 十五分钟后,如约地出现在置地广场。她,还是像以前一样夺人眼球地站在广场中央朝我招手。久违的笑容爬上了脸颊,显得有些僵硬。
 依清把我拽进店里,然后开始絮叨我。
 “回来干嘛不告诉我?”
 “我这不是还没来得及通知你么?”
 “哼,鬼才信你!要不是彤给我电话。估计等我进了棺材,才会等到您老的通知吧。”
 “呸呸,童言无忌,大风吹。我什么也没听到。”
 “哈哈哈哈!呐,欢迎回来。”
 很久很久了,都忘记有多少的时间,没有这么开心地说话,这么开心的笑。梦捷曾问过我很多次,后悔在这座城市生活过么?
 我说,我从不后悔自己漂泊过的任何地方。无论是她们,还是依清,还是那个怎么都忘不了的人。他们,是我人生流浪的一部分,是我欢笑,哭泣的一部分。
 依清的全名叫孙依清,她总是说很讨厌自己这样柔柔弱弱的名字。我笑着,常常摇头。名字,是无从选择的,就和人生一样。即使是未卜先知的巫师,也无法预测自己的未来。
 认识依清算是一个很奇怪的相遇。高中那会儿,孤立地像一个异种人。本来大家对转学生的好奇就只停留在最初的那一个星期,而我对周遭的人有异常得冷淡。所以,当孙依清跑来和我说,“亦如枫,咱们做个朋友吧”的时候,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。可生活,不就是充满着不可思议的吗?所以我们成了一对“不可思议”的朋友。
 依清是华星田径队里女子长跑的主将,人瘦瘦高高,腿脚也长。我说她就是天生的运动者,她就很深沉地说自己其实志向远大。她总是像一个“护花使者”似的站在我旁边,显得我弱弱小小的。有一阵子她总是嘲笑我,说我长着一张小孩子的脸,看起来呆呆傻傻的样子。我就冷冷地问她,那为啥喜欢和我腻在一起?她就神秘兮兮地说我有我的人格魅力。
 人格魅力?我苦笑。我还真不觉得。依清就说,谁让我第一次看到你就觉得你特别,忍不住想亲近!我当时也懵了,不太明白她的意思。她说,她第一次看到我,就是在操场上。那天很早,住宿生还在睡觉,田径队的人还没开始早训,我一个人站在领操台上跳舞,跳得很乱,没有章节,也看不懂。她起得比较早,趴在窗口吹风,看到了我。换了别人准以为我在抽风,可是她觉得我特有意思。用依清的话说,她想象不出一个闷锅子在火堆上跳舞的情形。我斜眼嘲笑她不会用比喻句,她就抡拳头打我。
 人,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东西,会被身边的人或事影响着。影响着你的情绪,甚至影响着你整个人。依清大咧却很细心,她很懂得朋友之道,矫枉也不过甚。她知道我要什么,我不要什么,相处很舒心。就是这样的女生,生活的圈子要比我大上好多。我不会干涉她的生活,她也不会逼我进入她的世界。就像是宿命的交伴,我想,也许以后再也遇不到了罢。
 周末的夜晚,我一如既往回来得很早。走到厨房看见熟悉的便条纸,老妈又去跑业务了。叹了口气,打开冰箱,空空如也。拨着额前的刘海,不知不觉头发也变长了。我似乎很久没有关心过自己的身体了。于是穿上衣服,拿了钱去超市。
 城市夜晚的霓虹闪耀,街上都是放了学的学生和下了班的人们。在大街上晃荡着,视线模模糊糊的。脑子里想着不知为何的心事,莫名奇妙地感伤。
 走进“快客”超市,里面的人不多,收银台的几个大妈正在点货,心里纳闷着她们今天点货的时间好早。从一个大妈背后跨过去,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。心里又开始惴惴的了,抬头看见那天在去“鸣海”巴士上邻座的男孩,那个熟悉的香草味又扑鼻而来。怔怔地盯了他看了好久,他笑了起来,很温和地说了句抱歉,才发现自己的失态。赶忙低头说对不起,眼睛望着他的脚出神好久。我想我一定是吃错药了,以至于出了“快客”我还跟着他走了好久。他好像没有发现我,朝着他自己的方向走着,手里刚买的可乐和塑料袋一起发出“叮呤咣啷”的声响。
 直到他转进一个巷子里的时候,才没了他的踪影。我的心“嘭嘭”地跳着,手心全是汗。我从来不会做这种无聊的跟踪游戏,更何况是一个素不相识的男生。心理的惴惴感一直存在着,没有消退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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寂寞香草味(一)

飒飒小说本 发表于 2007-05-09 02:48:05

 一
 
 我曾经想过很多次,这样的生活是不是适合自己。可以免费的,不用花自己钱的到处旅游。但却要付出寂寞凉心的代价。
 中考结束的那年暑假,还没有等到录取通知书,就和老妈移居到了这座繁华的城市。敲自己脑袋,在原来的地方呆的时间太久了,对那里的感情无疑太丰厚,所以走的时候哭了好久,但其实,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,只不过是自己还没有做好准备罢了。
 刚来这儿的时候,老妈特别的忙,换了一个工作环境,要处理的事自然就很多了。整个暑假,拿着相机,走遍了整座城市,把能拍得都拍了。尤其是鸣金的海。以前听过一个在这座城市生活过的朋友说过,鸣金是全城最脏的海。然而如今我站在这里,看到的却不是这样。海水和整座城市的基调相融合,灰却不暗,黄却不土。似乎总是能从这些奇怪的颜色里,让你看到光亮,看到前面有无限的希望。鼻翼间触碰到的味道,是新鲜的,而不是腥气的。拿起相机,我拍了不少海与天相连的画面。
 回途的车等了很久才来,上车的时候,人已经乏到极困了。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,戴上耳机,打盹。隐隐约约之间闻到一股淡淡地香草味,很淡很好闻,伴随着香味,我很快地进入了梦香。
 梦里,我骑在一匹白马上,英姿飒爽。周围弥漫着这香草味。我看到远远地穿着礼服的老妈,和那看不清脸的老爸,欢快地笑着。马儿跑了,我挥舞着马鞭,奔驰在草原上,天空那么蓝,草地那么绿,我笑得那么幸福。
 突然马儿踉跄了一下,我跌了下来,老妈不见了,老爸也没了,天变得漆黑一片,闪电雷鸣,草不再是绿色的,而是一片血红。我无助地倒在那里,视线黑暗。
 惊醒,一瞬间地猛然。
 头上似乎冒出了些许的冷汗,呼出一口气。手不知何时握得死紧,松开时,早已一手汗。揉了揉眼,让人清醒了一下。突然发现自己的头靠在了邻座的肩上。抬起头,不好意思地看他。发现他和我一样,戴着耳机睡得香甜,头靠着椅背,随着车子的颠簸轻轻摇晃。我望过去,是一个五官很好看的人。坚毅的脸却有一个柔和的下巴,微长的睫毛,刘海被风吹得轻轻飘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淡淡地香草味,我想,他一定是个有着烟瘾的男人。
 深吸一口,胸口充满了他的香草味。把头靠在窗上,闭上眼。恶梦的恐慌没有了。我再次安静地睡去。
 
 有人说,相遇是一种轮回,今生只见过一次,来生必定会再次相遇。我相信这种轮回,因此我不会留恋身边的任何人。只是好好地记着在一起的点滴,好让下辈子再遇见时,能够很快认出。
 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,车子已经停在了市内车站。身边的旅客走得差不多了,邻座早已空空如也。
 背起背包,有一点后悔,如果能够留下一张照片,也许还能留住,那淡淡地香味,但是,没有如果,也没有也许。
 
 转入了新的学校,一切都与以往没什么区别。我依然一个人背着包在人群中穿梭。能够陪伴我的,始终是口袋里那个用了很久的cd机。音乐像是一种孤独的灵魂,围绕着我,羁绊着我。
 
 华星是一所寄宿制的学校,即便走读的学生再早地来到学校,仍然能够看到操场上奔跑着的人。我抄着裤袋走在那个用硬沙铺满整个跑道的操场上,听着音乐。
 突然一群人从我身边跑过,冲劲十足,把我撞倒在地。头晕目眩地还没有整理出任何头绪,就被人一胳膊地提了起来。
 “哎哟,嘶——”那人的握力太大了,手臂硬生生地疼。
 “同学,别站在这儿,危险!”那人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走了,倒是后面跟上来一个男生,很客气地对我说。
 我拍着脑袋,看着跑远的人,心里惴惴的。
是那个熟悉的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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寂寞香草味(序)

飒飒小说本 发表于 2007-05-09 02:43:08



 北国的冬天较南国来说总是要稍许寒冷些,裹紧大衣,寒风依然能从袖口吹进身体里。雪,似乎是习以为常的物质,每一天飘在空中,看多了也就腻味了。因此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三年,却仍不是很适应的我,一到冬天就免不了感冒发烧。然而,生病归生病,工作依然每天在继续。
 昨天,在我发现自己差不多烧到四十度的时候,我的老板委任我到分公司去公干,说是那边人手紧缺,一定要我去。老板的命令如果拒绝,后果基本就是我自己在和自己开玩笑。于是拖着病怏怏的身体,爬去整理行李。
 来这里也不过这些日子,每次离开出远门,包袱总是自己打理的,可这次实在没法子。急电叫了两个好姐妹帮我收拾。可能是烧糊涂了,迷迷糊糊地上了火车才得以清醒。睁开眼,看清楚世界的时候,林彤和梦婕已经在朝我招手了。轻挥手掌,踏上了去另一座城市的路。
 
 这是一座繁华的城市。
 街头太拥挤,车水马龙,提着大大的行李,总觉得寸步难行。
 出了火车站,去了公司为我找的住处,地方不大,但是一个人住总是足够了的。放下行李后,并没有马上投入席梦思的怀抱,也没有飞快地钻进浴室里享受,而是去了一个地方。
 不得不承认,彤的感冒药很管用,基本上不适感减退很多。我坐在车上,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,突然想起了一部电影的开头,三年了,久违了。
 久违,这座城市的繁华。
 久违,这座城市的孤寂。
 久违,痛楚的思念。
 闭上眼睛,凉风吹着额前的头发,思念着曾经的香草味……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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